(一)大类:深圳公司注册出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出资办理(不含约束项目);出资咨询(不含约束项目);出资参谋(不含约束项目)。
(二)小类:
1、股权出资基金:
(1)对未上市公司进行股权出资;
(2)展开股权出资和营业执照公司上市咨询事务;
2、股权出资基金办理:受托办理股权出资基金;
3、代理记账私募证券出资基金办理:出资于证券市场的出资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理财产品须经过信托公司发行,在监管组织存案,资金完成第三方银行保管)。
4、创业出资:
(1)创业出资事务;
(2)受托办理创业出资食品流通许可证公司等组织或个人的创业出资事务;
(3)创业出资咨询事务注册公司;
(4)为创业公司供给创业办理效劳事务;
(5)参加建立创业出资公司与创业出资办理参谋。
5、从事担保事务(不含融资性担保事务及其他约束项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议规则需求前置批阅的项目,取得有关批阅后方可运营)。